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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级成人教育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1-03-30 浏览次数:0
各学院、各函授站:
为落实河北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招委成[2011]1号)(附件一)文件精神,进一步做好2011级成人教育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,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复查内容:
1、学生是否持本人入学通知书和准考证入学;
2、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是否和录取信息一致;
3、学生是否符合照顾条件;
4、学生本人信息是否与电子档案信息一致;
5、专升本新生是否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;
6、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免试生及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免试生是否符合免试条件,并审核其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》或“期满考核合格证明”等材料原件。
二、复查要求:
1、201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我们已在《关于做好2011年寒假函授教育面授工作的通知》中进行了布置。各学院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,对本学院2011级函授、业余学生的入学资格做进一步的审查,并填写《2011级pc28预测超准成人教育新生复查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二)和《2011级pc28预测超准成人教育新生不合格情况登记表》(附件三),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。
2、各函授站要在2011年4月13日前完成复查工作,并填写上述表格报招生专业所在学院,以便学院汇总上报。
附件:
一、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》
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
2011年3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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